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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SK - EZEKIEL 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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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1 耶 和 華 的 話 又 臨 到 我 說 、 |
18:2 你 們 在 以 色 列 地 怎 麼 用 這 俗 語 說 、 父 親 喫 了 酸 葡 萄 、 兒 子 的 牙 酸 倒 了 呢 。 |
18:4 看 哪 、 世 人 都 是 屬 我 的 、 為 父 的 怎 樣 屬 我 、 為 子 的 也 照 樣 屬 我 . 犯 罪 的 他 必 死 亡 。 |
18:5 人 若 是 公 義 、 且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. |
18:6 未 曾 在 山 上 喫 過 祭 偶 像 之 物 、 未 曾 仰 望 以 色 列 家 的 偶 像 、 未 曾 玷 污 鄰 舍 的 妻 、 未 曾 在 婦 人 的 經 期 內 親 近 他 、 |
18:7 未 曾 虧 負 人 、 乃 將 欠 債 之 人 的 當 頭 還 給 他 、 未 曾 搶 奪 人 的 物 件 、 卻 將 食 物 給 飢 餓 的 人 喫 、 將 衣 服 給 赤 身 的 人 穿 、 |
* :12,16,18; 22:12,13,27-29 歷 代 志 下 22:21-24; 23:9 但 以 理 書 19:15; 25:14 |
* 約 珥 書 12:3,4 約 拿 書 31:13-22 箴 言 3:31; 14:31; 22:22,23 傳 道 書 1:17 |
* 傳 道 書 5:7; 33:15; 58:6 那 鴻 書 7:6,7 西 番 雅 書 2:6; 8:4-6 哈 該 書 2:1; 3:2 |
* 以 西 結 書 7:9-11 瑪 拉 基 書 3:5 提 摩 太 後 書 5:1-6 |
* 雅 歌 33:15 歷 代 志 下 22:26 以 斯 拉 記 24:12,13,17 約 拿 書 22:6; 24:3,9 西 番 雅 書 2:8 |
* 雅 歌 7:23 創 世 紀 6:11,12 傳 道 書 59:6,7 那 鴻 書 22:3,16,17 西 番 雅 書 3:10; 5:11,12; 6:3 |
* 撒 迦 利 亞 1:9 |
* :16 以 斯 拉 記 15:7-11 約 拿 書 31:16-20 士 師 記 41:1; 112:4,9 箴 言 11:24,25 |
* 箴 言 28:8,27 傳 道 書 58:7-11 馬 太 福 音 25:34-46 希 伯 來 書 3:11 歌 羅 西 書 8:7-9; 9:6-14 |
* 提 摩 太 後 書 13 2:13-17 提 多 書 3:16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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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8 未 曾 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、 也 未 曾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、 縮 手 不 作 罪 孽 、 在 兩 人 之 間 、 按 至 理 判 斷 、 |
18:9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、 謹 守 我 的 典 章 、 按 誠 實 行 事 、 這 人 是 公 義 的 、 必 定 存 活 .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。 |
18:10 他 若 生 一 個 兒 子 作 強 盜 、 是 流 人 血 的 、 不 行 以 上 所 說 之 善 、 反 行 其 中 之 惡 、 乃 在 山 上 喫 過 祭 偶 像 之 物 、 並 玷 污 鄰 舍 的 妻 、 |
18:12 虧 負 困 苦 和 窮 乏 的 人 、 搶 奪 人 的 物 、 未 曾 將 當 頭 還 給 人 、 仰 望 偶 像 、 並 行 可 憎 的 事 、 |
18:13 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、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. 這 人 豈 能 存 活 呢 、 他 必 不 能 存 活 、 他 行 這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、 必 要 死 亡 、 他 的 罪 必 歸 到 他 身 上 。 〔 罪 原 文 作 血 〕 |
18:14 他 若 生 一 個 兒 子 、 見 父 親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、 便 懼 怕 、 〔 有 古 卷 作 思 量 〕 不 照 樣 去 作 . |
18:15 未 曾 在 山 上 喫 過 祭 偶 像 之 物 、 未 曾 仰 望 以 色 列 家 的 偶 像 、 未 曾 玷 污 鄰 舍 的 妻 、 |
* :6,7,1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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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16 未 曾 虧 負 人 、 未 曾 取 人 的 當 頭 、 未 曾 搶 奪 人 的 物 件 、 卻 將 食 物 給 飢 餓 的 人 喫 、 將 衣 服 給 赤 身 的 人 穿 、 |
18:17 縮 手 不 害 貧 窮 人 、 未 曾 向 借 錢 的 弟 兄 取 利 、 也 未 曾 向 借 糧 的 弟 兄 多 要 、 他 順 從 我 的 典 章 、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、 就 不 因 父 親 的 罪 孽 死 亡 、 定 要 存 活 。 |
* :8 約 拿 書 29:16 箴 言 14:31; 29:7,14 那 鴻 書 22:16 哈 巴 谷 書 4:27 馬 太 福 音 18:27-35 |
* 希 伯 來 書 19:8 |
* :8,9,13 但 以 理 書 18:4,26,30 |
* :19,20; 20:18,30 那 鴻 書 16:11-13,19 瑪 拉 基 書 3:7 馬 太 福 音 23:29-33 |
* :9,19,21,28; 3:21; 33:13,15,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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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18 至 於 他 父 親 、 因 為 欺 人 太 甚 、 搶 奪 弟 兄 、 在 本 國 的 民 中 行 不 善 、 他 必 因 自 己 的 罪 孽 死 亡 。 |
18:19 你 們 還 說 、 兒 子 為 何 不 擔 當 父 親 的 罪 孽 呢 。 兒 子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、 謹 守 遵 行 我 的 一 切 律 例 、 他 必 定 存 活 。 |
18:20 惟 有 犯 罪 的 、 他 必 死 亡 。 兒 子 必 不 擔 當 父 親 的 罪 孽 、 父 親 也 不 擔 當 兒 子 的 罪 孽 、 義 人 的 善 果 必 歸 自 己 、 惡 人 的 惡 報 也 必 歸 自 己 。 |
18:21 惡 人 若 回 頭 離 開 所 作 的 一 切 罪 惡 、 謹 守 我 一 切 的 律 例 、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、 他 必 定 存 活 、 不 至 死 亡 . |
* :27,28,30; 33:11-16,19 約 伯 記 33:12,13 箴 言 28:13 傳 道 書 1:16-20; 55:6,7 |
* 希 伯 來 書 24:47 腓 立 比 書 3:19; 26:18-20 約 翰 一 書 1:13-16 提 摩 太 後 書 8 4:8-10 |
* :9; 36:27 創 世 紀 26:5 士 師 記 119:80,112 希 伯 來 書 1:6 提 摩 太 後 書 2:14,26 |
* :5,19,27 士 師 記 119:1 彼 得 前 書 5:22-24 提 摩 太 前 書 2:11-14 |
* :17,28; 3:21 雅 各 書 8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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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22 他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都 不 被 記 念 、 因 所 行 的 義 、 他 必 存 活 。 |
18:23 主 耶 和 華 說 、 惡 人 死 亡 、 豈 是 我 喜 悅 的 麼 . 不 是 喜 悅 他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道 存 活 麼 。 |
18:24 義 人 若 轉 離 義 行 而 作 罪 孽 、 照 著 惡 人 所 行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而 行 、 他 豈 能 存 活 麼 . 他 所 行 的 一 切 義 、 都 不 被 記 念 、 他 必 因 所 犯 的 罪 所 行 的 惡 死 亡 。 |
* :26; 3:20,21; 33:12,13,18 約 珥 書 15:11 約 伯 記 24:2,17-22 士 師 記 36:3,4 |
* 士 師 記 125:5 撒 迦 利 亞 1:6 馬 太 福 音 13:20,21 馬 可 福 音 6:66-70 彼 得 前 書 5:7 歌 林 多 前 書 10:38,39 |
* 歌 林 多 後 書 2:18-22 提 多 書 2:19; 5:16-18 腓 利 門 書 1:12 |
* :10-13 馬 太 福 音 12:43-45 雅 各 書 1:28-31 歌 羅 西 書 12:20,21 羅 馬 書 3:1-5 |
* :22 以 弗 所 書 13:13 彼 得 前 書 3:4 歌 林 多 前 書 6:4-6; 10:26-31 猶 大 書 1:8 啟 示 錄 2:10; 3:11 |
* :18 箴 言 14:32; 21:16 馬 太 福 音 7:22,23 馬 可 福 音 8:21,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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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25 你 們 還 說 、 主 的 道 不 公 平 . 以 色 列 家 阿 、 你 們 當 聽 、 我 的 道 豈 不 公 平 麼 、 你 們 的 道 豈 不 是 不 公 平 麼 。 |
18:26 義 人 若 轉 離 義 行 而 作 罪 孽 死 亡 、 他 是 因 所 作 的 罪 孽 死 亡 。 |
18:27 再 者 、 惡 人 若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惡 、 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 、 他 必 將 性 命 救 活 了 . |
18:28 因 為 他 思 量 、 回 頭 離 開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、 必 定 存 活 不 至 死 亡 。 |
18:29 以 色 列 家 還 說 、 主 的 道 不 公 平 . 以 色 列 家 阿 、 我 的 道 豈 不 公 平 麼 、 你 們 的 道 豈 不 是 不 公 平 麼 。 |
* :2,25 箴 言 19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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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30 所 以 主 耶 和 華 說 、 以 色 列 家 阿 、 我 必 按 你 們 各 人 所 行 的 審 判 你 們 . 你 們 當 回 頭 離 開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、 這 樣 、 罪 孽 必 不 使 你 們 敗 亡 . |
* 雅 歌 7:3,8,9,27; 33:20; 34:20 彌 迦 書 3:17; 12:14 約 翰 三 書 1:17 啟 示 錄 20:12 |
* 瑪 拉 基 書 3:18 馬 太 福 音 16:27; 25:32 歌 羅 西 書 5:10,11 彼 得 前 書 6:4,5 啟 示 錄 22:12 |
* :21; 14:6; 33:9,11 哈 巴 谷 書 9:13 撒 母 耳 記 下 12:6 以 賽 亞 書 2:12,13 馬 太 福 音 3:2,8 |
* 腓 立 比 書 26:20 啟 示 錄 2:5,16 |
* :32 |
* :21 希 伯 來 書 13:3,5 雅 各 書 2:5 提 摩 太 後 書 15 1:15 啟 示 錄 2:2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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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31 你 們 要 將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、 盡 行 拋 棄 、 自 作 一 個 新 心 、 和 新 靈 . 以 色 列 家 阿 、 你 們 何 必 死 亡 呢 。 |
18:32 主 耶 和 華 說 、 我 不 喜 悅 那 死 人 之 死 、 所 以 你 們 當 回 頭 而 存 活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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